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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籍里的廉洁故事|子产辞邑的智慧
作者:智能仓储 2026-09-11 14:46:38

子产辞邑的智慧

郑伯赏入陈之功。三月甲寅朔,享子展,赐之先路,三命之服,先八邑。赐子产次路,再命之服,先六邑。子产辞邑,曰:“自上以下,隆杀以两,礼也。臣之位在四,且子展之功也,臣不敢及赏礼,请辞邑。”公固予之,乃受三邑。公孙挥曰:“子产其将知政矣!让不失礼。”

《春秋经传集解》卷18

选自国家图书馆藏宋刻本《春秋经传集解》

子产,为春秋时期郑国公子之后,其名侨,字子产,谥号成子,所以史书中又称呼他为“公孙侨”“公孙成子”。子产是春秋著名的政治家,后人多将他与齐国管仲、晏婴,晋国叔向等名臣并提,清初学者王源更是赞誉他为“春秋第一人”。

子产主政郑国二十余年,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,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《史记·循吏列传》中记载,子产执政一年后,郑国的浪荡子不再轻浮惹事,老人不用自己手提重物,孩子也懂得耕田不能侵犯地界;执政两年之后,市场里不再有抬高物价的行为;三年后,路不拾遗,夜不闭户;四年后,耕作的农具都不用每日收回家;五年后,男子不用再上兵役登记簿,人们遇到丧事都自觉地执行丧礼。子产死后,人们无不悲戚,纷纷啼哭道:“子产离开我们了,今后我们还能依靠谁啊!”

毫无疑问,子产对郑国鞠躬尽瘁,为功实伟。但对于赏赐,他却屡屡推辞。郑简公十八年(公元前548年),子展、子产率军攻入陈国国都,凯旋回国。次年,郑简公赏赐战功,赐子展先路并八邑,赐子产次路并六邑。子产表示自己不能接受六邑的赏赐,他说:“按照礼制,赏赐自上而下进行,每降一级,所赏便应减去二数。我在卿大夫中列位第四,按照礼法,我只能得到二邑。而且攻入陈国,主要是子展的功劳,我不敢受此赏赐,请允许我辞去城邑。”郑简公坚持一定要赏赐子产,子产无法拒绝,最后接受了三邑的赏赐。

子产之所以拒绝六邑的赏赐,一方面因为他不居功,认为功劳应归于子展,另一方面是他认为赏赐应该符合礼法,不符合礼法的厚赏是不应该接受的。他以身作则,向郑国国公、各位大臣展示出一种态度:钱财的获得或者赠予,不能依凭个人意志,而应该为礼法、制度所规范。

子产去世时,家中并无多少积蓄,他的儿子都没钱举办葬礼。人们听说后十分哀痛,男人们拿出自己的玉佩,妇女们拿出自己的首饰,作为赙金。这些数之不尽的金银财宝,子产的儿子却之不受,自己肩挑手扛,挖好墓坑,把父亲安葬于山中。

对于子产个人来说,他心系的是郑国的存亡兴衰,早已将生命置之度外,更何况个人的贫富荣辱。因此他毫不在意自己坐拥多少城邑,积攒多少钱财。对于他的整个政治思想、政治主张来说,廉洁是其中的重要一环:要将个人的私欲,控制在礼法制度规定的范围之内;将礼法制度作为衡量个人行为的重要标尺。古今法制的具体规定多有变迁,但这种用制度限制私欲的理念,确是历经千年岁月淘洗而熠熠生光的不朽准则。

单位:国家图书馆

作者:袁媛

编辑:吴美萱